新湖南客戶端1月5日訊(記者 蔣劍平 通訊員 陽小龍 曾凡庚 陽浩浩)1月4日,隆回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舉行民工工資欠款發(fā)放儀式,來自貴州省的16名農民工,終于高興地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19萬余元工資。 去年2月至8月,貴州省畢節(jié)市大方縣、納雍縣與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縣等偏遠山區(qū)的陳華某、陳朝某等16名農民工,來到隆回縣荷香橋鎮(zhèn)復元磚廠打工。因經營管理不善,該磚廠拖欠陳華某等民工工資近20萬元。因多次催討未果,陳華某等便于8月份向隆回縣人社局勞動保障監(jiān)察大隊投訴。該大隊出面干預,但磚廠老板以種種理由拒付。 2016年10月,隆回縣人社局將復元磚廠拖欠民工工資案移送至縣公安局治安大隊。負責查辦的民警楊瑞庭經深入走訪調查,掌握了事件的來龍去脈,扎實固定了相關證據。經幾十次與磚廠負責人交涉和進行法律法規(guī)宣傳教育,并曉以利害,今年1月3日,磚廠負責人終于答應發(fā)還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190660元。 1月4日,隆回縣公安局黨委委員、副局長袁平率辦案民警,當場將190660元被拖欠的工錢如數發(fā)還陳華某、陳朝某等16名貴州籍農民工。16名貴州農民工在領回久欠的工資時,一些人滿含淚花,對隆回公安連聲道謝。 |